• —— 既然承认宣传册(招生简章)的课程内容不作数便是承认了课程虚假及诈骗;首期班第二次课程(香港、新加坡)既然还在冒充“牛津大学校长便是决意将骗局继续进行到底。

    致: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李奕萱总裁及理查德·霍布斯(Richard Hobbs)教授

    针对近期一篇名为《三无“全球CEO项目”,牛津大学主办?》的网络博文对“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控诉以及你们对“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涉嫌诈骗一事的公开回应,我们进行了详尽的研读。作为熟悉国际顶尖高管教育标准与牛津大学治理体系的观察者,我们对这份回应深表遗憾。该回应不仅未能体现一所世界顶级学府应有的学术严谨与行政规范,反而充斥着对核心责任的推诿、偷换概念的诡辩、对他人的恶意攻击、对核心问题的刻意回避(所有虚假宣传、诈骗问题均没有任何回应),以及对牛津大学正统商学院——赛德商学院的无端诋毁。

    这种行径,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家学员的权益,更是在挑战牛津大学在商业教育领域的学术声誉与底线。更讽刺的是,你们在试图为自己辩解的过程中,不经意间“不打自招”,为坐实“虚假宣传”、“合同诈骗”以及“非法经营”等提供了关键证据。

    一、不打自招:承认非牛津大学主办,彻底撕下“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的虚假画皮

    1. 一边承认不是“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一边诋毁正规商学院及正规“全球CEO项目”

    “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在《答公开诽谤信》中承认:“牛津大学(中央大学)不参与任何项目”,项目是由三级机构“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主办的。既然明知牛津大学(中央大学)不参与任何项目,为何自始至终在长达半年的招生宣传、宣传册(招生简章)、合同及销售话术中,统统打着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University of Oxford Global CEO Programme)的旗号?为何不诚实地叫“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全球CEO项目”?

    你们为了拔高自己、掩饰自身“非正统”的身份,不惜恶意贬低正规的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Saïd Business School)为“最⼩的中⼼”、“成人夜校或电大模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恶意贬低由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与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Saïd Business School)联合举办的官方项目——“国金-赛德全球CEO项目”只是“学院级项目”,夸大你们的“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为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

    然而,事实是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诚实地宣传“国金-赛德全球CEO项目”是“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的项目”,从未像你们一样,明知“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是隶属于三级机构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主办,却在从2025年5月开始至今6个多月的宣传中谎称是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并以此诱骗学员信任。

    在牛津大学的架构中,商业管理与全球CEO教育的核心职能归属于赛德商学院。赛德商学院作为牛津大学正式设立的商学院,是全球顶尖的商学教育重镇,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作为一个医学研究的三级机构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却对正统商学院的办学模式评头论足,这种“外行指导内行”、“李鬼嘲笑李逵”的行径,只会让业内人士耻笑。

    2.通过牛津大学是否收取项目费用证明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合法性和官方性的无力和荒唐

    你们在回应中称,要“判断项目”是否为牛津大学官方项目,要通过牛津大学是否同意收取该项目费用来证明。

    这种回应不仅无力,更是荒唐至极。作为“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及项目主办方,在面对外界对于项目合法性和官方性的强烈质疑时,不是直接出示牛津大学的官方声明或官方权威回应,亦不是拿出牛津大学官方对于该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来“自证清白”,反而把举证责任推给“收费环节”,要学员通过“牛津大学收取费用与否”来自行判断项目属性,这本就极其荒唐。

    这种在回应核心问题上的避重就轻和逻辑混乱,恰恰可以确认一个事实:主办方根本就没有牛津大学官方授权主办“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文件。 而这也恰恰因为“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本就不是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而只是其三级机构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在英国牛津”这个地方主办的“牛津全球CEO项目”。也正因为拿不出任何“牛津大学官方”授权或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证明文件,才只能用这种模糊的“收费判断论”来混淆视听,掩盖其无牛津大学官方授权或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证明文件的本质。

    3. 牛津大学的相关反洗钱规定借口掩盖不了三无空壳公司”收款的黑洞

    “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声称因为“更多学员因对外⽀付有困难,于是补充⼈⺠币收款途径”,所以用临时成立的三无“空壳公司”——“牛津中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款。

    这是极其拙劣的谎言!牛津大学及其下属正规学院(如赛德商学院)拥有完善正规的全球财务结算系统,完全能够合规处理学费收缴。唯有非官方、未获授权的私盘项目,才需要通过私设的空壳公司进行资金流转。 这种操作模式,不仅规避了牛津大学的财务监管,更置学员资金安全于不顾。

    你们之所以没有使用牛津大学账户或牛津大学控制的官方账户,反而使用的是一家注册资本500万但未实缴、注册及面试时的办公地址都无人办公、且与牛津大学官方没有任何投资隶属关系的私人“空壳公司”——“牛津中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来收取6800多万学费及300多万服务费(每人4.8万元),这本身就具有极高的诈骗资金转移嫌疑。而现实是此时这个收款的三无“空壳公司”(牛津中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北京银泰中心23层办公地址面试时“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相关宣传标识都已经没有了,早已“人去楼空”,这进一步证实了该公司是为了收取诈骗钱财而临时租赁场地、随时准备跑路的“空壳”性质。

    4. 组织错位:医学研究所主办商业课程的荒谬剧

    你们反复强调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隶属于牛津大学的医学科学部(MSD)。

    这恰恰证明了“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不专业与不合法。一个搞初级保健、医学研究和数字化医疗的牛津大学三级机构,我们不否认它在医学研究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但在商业领域它具备讲授宏观经济、全球战略、金融科技等CEO核心课程的学术积淀与师资储备吗?它有什么资质和经验去举办面向全球顶级企业家的“商业战略与金融”CEO项目?又如何能实际交付宣传册(招生简章)宣传中“英伦创新”、“融合创新”、“家族传承”、“德式智造”四大板块涉及的金融科技、AI、ESG等前沿领域的课程内容?

    正因为项目主办方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是搞医学的,这种严重的学科错位,才出现了“医学教授理查德·霍布斯跨界讲商业、同一个PPT讲四遍”、“医学专家Ajay Kakkar跨界讲政治”等与全球CEO项目主题完全不符及“课程严重注水”的荒诞剧。你们是在利用牛津大学医学的招牌,通过中国国内专业招生机构的虚假宣传,跨界收割中国商界精英的“韭菜”。这是对牛津大学学术资源的滥用,也是对中国企业家求学初心的恶意利用。商业教育,请归还给专业的商学院;医学研究所,请回归你们的实验室。

    5. 承认牛津大学校长艾琳·特雷西(Irene Tracey)致辞的移花接木”式造假

    “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的回应中承认牛津大学校长艾琳·特雷西(Irene Tracey)的致辞是“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成立之初的出席致辞,为的是呼吁行业伙伴共同提升数字健康产业的研究与应用”。

    这直接承认了你们将牛津大学校长艾琳·特雷西(Irene Tracey)在其他场合(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成立)的发言,通过剪辑、拼凑,伪造成了宣传册(招生简章)中牛津大学校长“专门为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致辞”的背书假象。这是对牛津大学校长的冒名侵权,更是对学员的深度误导与欺诈。

    二、针对《三无“全球CEO项目”,牛津大学主办?》中提到的课程交付的“货不对板”、虚假宣传及诈骗等问题毫无回应,文中问题有理有据,客观真实,主办方却集体失声。

    在国际一流的高管教育体系中,宣传册(招生简章)是教学承诺的基石,是学术机构与学员之间的契约。然而,“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在回应中竟然声称:“宣传册除外,只跟交付的实体项目做比较”。这种言论在正规的商学院教育管理中是不可想象的,这意味着公然承认宣传册(招生简章)仅仅是“诱饵”,而并不会实际交付。

    面对《三无“全球CEO项目”,牛津大学主办?》一文中列举的种种“课程交付诈骗”行为,“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在回应中选择了彻底的沉默、避而不谈,更主要的可能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1.宣传册(招生简章)承诺“零兑现”,实际交付课程“全造假”;用严重“货不对板”的课程交付,使“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沦为“低端旅行团”

    (1)“挂羊头卖狗肉”:宣传册(招生简章)承诺的4大课程模块和23个深度议题无一兑现。

    (2)“空手套白狼”:6800多万学费换来“坐大巴车上在企业工厂外转圈游荡”,宣传册(招生简章)承诺的15家顶级企业参访(实践课堂)全无。

    (3)“复读机式”的重复授课:理查德·霍布斯教授同一个PPT内容三天内讲了四次。

    (4)“偷梁换柱”,“医学专家讲政治”:将本应由医学专家主讲的“健康、生命科学”为主的讲座,随意更换为政治敏感课题讲座。

    (5宣传册(招生简章承诺的“实践课堂”消失:从15家顶级企业的“深度参访”变成了走马观花式的德国行程( “坐在大巴车上在企业工厂外转圈游荡” )以及“凑时长”的英国行程(一天半时间办图书卡和参观小小的中文古籍“图书馆”)。

    (6)“课程严重注水”:没有同声传译,靠使用交替传译、“凑时间”来掩盖课程内容空洞,甚至为了省钱,德国行程竟用“免费留学生”顶替专业翻译。

    (7)服务极致敷衍:收取108万天价学费及4.8万服务费,却让身价亿万的企业家吃Pizza、住不提供拖鞋、牙膏、牙刷、矿泉水等基本生活用品的大学生宿舍,宣传册(招生简章)承诺的同声传译服务为了省钱仅用了1天就被取消。

    (8)极度冷漠与贪婪:扔下落单学员绝尘而去;学员重病危难时做“甩手掌柜”,救命后却“抢功贴金”;把中国企业家学员自费聚餐包装成“校方活动”,用“蹭饭”来顶替“校方团建”。

    这种视宣传册(招生简章)中的教学承诺为废纸的态度,恰恰证明了“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主办方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作为医学研究机构缺乏专业商学院应有的教学管理体系与质量内控机制。

    三、 理查德·霍布斯教授职衔欺诈的升级:从假牛津大学执行校长”到“冒充牛津大学校长”

    关于理查德·霍布斯教授在医学领域的学术资历和成就我们不否认,但学术资历和成就不能成为身份造假的挡箭牌。理查德·霍布斯教授作为大学教职人员,理应熟知大学的治理架构与职衔规范,却在对外交流中屡次突破底线,甚至在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首期班第二次香港和新加坡课程中公然继续造假。

    1. 理查德·霍布斯牛津大学执行校长的谎言不攻自破

    理查德·霍布斯教授在回应中承认自己曾属于“无职务的副校长” (Pro-Vice-Chancellors without portfolio)职衔。既然是“无职务的副校长” (Pro-Vice-Chancellors without portfolio),为何在宣传册(招生简章)的中英文宣传中故意翻译成牛津大学不存在的“实权职位”——牛津大学执行校长(Executive Vice-Chancellor)

    宣传册(招生简章)的宣传中夸大使用“Executive”(执行)这个词是为了让中国企业家学员误以为理查德·霍布斯教授是拥有实权的“二把手”吗?这就是主观故意的身份欺诈。

    2. 招摇撞骗:项目的香港和新加坡日程竟还公然冒充理查德·霍布斯为牛津大学校长”身份

    “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在2025年12月5日-13日香港及新加坡模块日程中,理查德·霍布斯的中英文职衔原文赫然写着:“牛津大学执行校长 Vice-Chancellor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中文“牛津大学执行校长”,英文翻译为“牛津大学校长”)。

    在牛津大学官方语境中,“Vice-Chancellor”(VC)特指现任大学校长(目前是Irene Tracey教授),且其中文仍然在冒用根本不存在的“牛津大学执行校长”职衔。

    理查德·霍布斯教授目前连“无职务副校长”都已卸任(2025年11月卸任,牛津大学官网显示为Immediate past PVC,即刚卸任的荣誉副校长)。你们凭什么在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第二次项目日程中还继续公然冒充“牛津大学执行校长”以及“牛津大学校长”(Vice-Chancellor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这是欺负学员不懂英文,还是打算将诈骗进行到底?这不是“翻译不专业”,这本就是赤裸裸的招摇撞骗且屡教不改

    四、 法律与合规的谎言: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王永利副会长的私人邮件回复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更不是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及“非法经营”的盾牌

    “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组试图用王永利副会长的私人回复邮件来证明“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无需中国政府的相关行政审批。然而,具备基本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王永利副会长的邮件仅能代表其个人咨询意见,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在中国境内开展高管教育培训,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取得《办学许可证》。

    任何正规的境外办学机构(包括正规商学院在华项目),都会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取得相应的办学资质。事实上,“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收款主体“牛津中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排除了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但“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却实际为需要《办学许可证》的“高管教育培训”类招生项目,明显超出经营范围,属于无证办学的非法经营。

    五、立即为想要退款的所有学员无条件全额退款,刑事法律责任近在咫尺

    你们面对的学员是60多位在中国商海沉浮多年的顶级企业家,他们具备极高的社会经验和法律意识。你们的回应信,现在已经成为了证明你们“明知故犯”的新证据。

    如果你们继续拒绝全额退款,试图用“开除”威胁学员,等待你们的将是以下严重的刑事法律后果:

    1. 涉嫌【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1. 犯罪构成:明知“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不是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只是牛津大学下属的三级机构牛津数字健康研究所(OIDH)主办,还仍然以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名义虚假宣传,通过虚构“牛津大学执行校长”身份及篡改牛津大学校长致辞等多种欺骗手段使人误解该项目为牛津大学自己主办的“校级项目”,以骗取潜在报名者信任,更大范围的招收中国企业家学员,达到骗取每人108万学费的目的;同时通过“课程严重注水”等方式交付与宣传册(招生简章)宣传完全“货不对板”的课程内容及服务,将108万元教育培训费用篡改为咨询服务费用以及其“先付款、后签约、指定仲裁”的模式,完全是精心设计的合同诈骗。
      1. 量刑: 涉案金额超680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 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5条中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属于刑事犯罪,非法经营数额15万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 犯罪构成:超营业范围经营高管教育培训,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扰乱市场秩序。
      1. 量刑: 涉案金额远超15万元立案标准,属情节特别严重,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你们及合作的招生中介,未经授权,持有、使用并可能涉及买卖中国5000多家上市公司创始人的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行为,已直接涉嫌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为了维护牛津大学在商业教育领域的声誉与秩序,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1. 立即停止对正统商学教育机构的诋毁: 请摆正位置,回归医学研究本位,停止对赛德商学院等正规机构的妄议。
    2. 立即纠正职衔与宣传错误: 停止使用“牛津大学执行校长”、“牛津大学校长”、“牛津大学官方主办”、“牛津大学自己主办”、“校级项目”等欺诈性宣传。
    3. 承担责任停止一切狡辩,立即无条件全额退款: 对于因“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虚假宣传、货不对板而提出退学诉求的所有学员,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全额学费(108万元)。

    商业的归商业,医学的归医学。 请不要再用医学研究所的“草台班子”,去冒充世界顶级商学院的教学品质。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这是你们最后挽救的机会。中国公安机关及香港、新加坡警方介入,刑事立案“牛津大学全球CEO项目”的所有老板和核心骨干以及招生机构等相关利益方将面临刑事法律的制裁。

    请好自为之,勿谓言之不预!

    附件: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首期班第二次课程——香港及新加坡课程日程。